更新时间:2022.12.07
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不要求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在同一区域。为了让普通高考加分政策真正惠及少数民族地区等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学生,我区在这两个项目中增加了“三统一”的条件要求,确保我区普通高考加分政策更精准、更
各地加分政策会有不同,以下内容可以作为参考。1.全国性加分项目: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2.地方性加分项目:湖南省6个少数民族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湖南省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少数民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
根据教育部发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2021年至2025年,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我省19个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
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