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有: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姓名等基本信息、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报酬、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方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条件分别有:经过招投标确定合同双方;初步设计已经批准;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法定其他条件。
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民法典》关于合同的效力来确认,但是《民法典》的规定属于一般性规定,具体到各种有名合同的实际情况,则存在种种制约合同效力的具体因素,就建筑施工合同而言,影响其效力的因素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体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 3、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违法分包。 5、转包:是指承
施工合同中关于竣工结算的规定: 1、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合同的保全措施有债权人的撤销权和代位权,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合同保全措施包括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以及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放弃其债权等损害债权人的行为的措施。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需要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以下内容组成: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
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必须备案。食品企业标准,由食品企业制定,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按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备案,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部门统一管理的食品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时,应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