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
在偷渡这个行为上,一个负责组织(比如说偷渡组织的头目),一个负责具体操作(比如说开偷渡船的人),这是两者的区别,法律对两者的量刑也不同。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
构成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立案标准为,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
(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9月24日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偷渡犯罪活动的通知》的规定,行为人收受他人贿赂,为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或者予以放行的行为,既触犯受贿罪,又触犯了办理偷越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情况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行为者多次释放越国(边境)国境人员的越国(边境)国境人员多的受贿和贿赂释放他人出入境等。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追诉期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1、偷越国(边)境达到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3、在偷越国(边)
偷越国边境罪相关司法解释: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应当认定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
如果犯罪嫌疑人出于营利的目的,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就构成了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秩序; 第二,在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