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公司合并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续履行。员工因公司合并与公司解除合同不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没有赔偿。公司可以拒绝,如果是私营企业,拒绝等于辞职。辞职没有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公司合并员工拒绝不可以拿赔偿。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员工拒绝公司合并不属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
劳动者被公司违法辞退的,应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等方式来索要赔偿。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计算的,即劳动者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其二个月的工资。
企业合并,如果员工仍在职的,则没有赔偿。如果员工因合并而被辞退的,则有补偿,一般情形下,企业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劳动合同的一方主体变为合并后的企业。
公司合并员工赔偿标准有:公司合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员工的赔偿以经济补偿为准。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分公司倒闭想辞退员工,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标准进行赔偿: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每达到一年,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其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半个月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
分公司倒闭想辞退员工,应当《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标准进行赔偿: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每达到一年,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其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
公司合并一般不需要支付员工赔偿,但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新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的,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合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公司合并其主体并没有变更,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时候员工不签合同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涉及到劳动地点和劳动岗位的变更的话,员工可以拒绝签订合同,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