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当事人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的十五日内就同一案由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提起诉讼。书面形式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起诉状。
有效。有下列情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等。
行政复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具体内容如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
扣分的行政复议要在六十日内提出,自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的申请期限的,则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该期限。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
行政复议后对结果不服的不能仲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行政复议一般是不开庭审理的,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方法。但也存在例外情况,若申请人提出请求或行政复议机关中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但也仅限于调查与听取意见,
如果是行政拘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是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则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
对不同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到对应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
1.派出所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对象是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2.派出所是县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对外做出行政处罚用的是县级公安机关的名义3.因此,你要找的复议机关是本级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公安机关的上机指导部门即市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