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儿子去世孙子孙女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 2、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且孙子的父亲健在,孙子没有
儿子去世孙子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视情况而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进行个人财产的分配,那么是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如果没有立遗嘱说明,孙子是没有继承权的。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孙子孙女没有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 (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儿子先于父亲去世,孙子有继承权,因为根据《民法典》,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孙子是否有继承权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才能由孙子来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
已死亡的人没有继承权。 继承权是附属于权利主体的,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已经不存在,那么其所享有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此时生存的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 对于已经死亡的子女的继承份额,民法典规定了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
已死亡的人没有继承权。 继承权是附属于权利主体的,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已经不存在,那么其所享有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此时生存的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 对于已经死亡的子女的继承份额,民法典规定了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