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股权质押需签订质押合同,且需到工商局申请出质设立登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 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股权质权的实现,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 其一、需要质权有效存在。 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
股权质押权在一般情形下,不得转让,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后同意转让。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
质押权人行使其质权可以通过拍卖或变卖质押财产,质权人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方式。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质权人享有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股权质权出质对出质人效力包括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余额返还请求权。股权质权又称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根据民法典规定,出质人以股权作为出质财产进行出质的,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将出质人出质的股权进行转让,就转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 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股权质权的实现,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 其 一、须质权有效存在。 其 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
行使共有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如下: 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归实施人所有,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可以普通许可他人实施
行使股东查账权的方式: 1、股东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股东的表决权利可以在股东大会上行使,也可以在董事会上行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作出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小股东行使权力如下: 1、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2、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总表决权超过10%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