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行政处罚听证会旁听人员注意事项如下: 1、未收到通知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旁听;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醉酒人员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等,不得旁听听证会; 3、听证旁听人应在指定旁听区域入座; 4、在听证过程中听证旁听人应关闭移动通讯设备;
监事在被股东会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出席或列席股东会,如果股东会没有要求监事参加,监事也可以要求出席或列席。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
行政处罚听证会旁听人员注意事项如下: 1、未收到通知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旁听;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醉酒人员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等,不得旁听听证会; 3、听证旁听人应在指定旁听区域入座; 4、在听证过程中听证旁听人应关闭移动通讯设备;
对行政复议案件不是必须要进行听证的。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但申请人提出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法律事务主管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所申请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
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不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参加人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书记员组成。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应当由组织听证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并提交委托书。实务中听证会参加人
听证程序仅适用于当事人对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责令停产停业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而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否应当进行听证程序没有明确规定。
证人不可以参加旁听。在任何诉讼中,证人都是不允许旁听案件的审理,以免影响对案件作证时证词的公正性。对于在作证结束后能否旁听庭审,法律并没有做出禁止性的规定。旁听庭审,法律规定是由审判法官决定的问题,因此如果法官认为您不能旁听,则不能旁听。在
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的,当事人应当在被告知较大行政处罚决定后三日内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听证由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对
一般情况下本人是可以不出庭的,但必须要有代理人出庭;因为自诉案件要出示证据,对嫌疑人进行控告,必须要有控告方在;法律有关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自诉人是
刑事自诉人不是必须参加开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出庭,但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未委托代理人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行政复议不是必须听证的。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但申请人提出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法律事务主管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所申请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