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以下四种情况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1、重婚。已经进行过婚姻登记的在隐瞒另一方的情况下进行的第二次婚姻登记无效;2、近亲结婚。直系血亲之间或者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不能结婚;3、患有医学上认定为不能结婚的疾病并且没有治愈的;4、没有到达法定结婚年龄的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无效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 (2)胁迫人实施了胁迫行为。 (3)胁迫行为须为非法。 (4)被胁迫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并订立了合同。 (5)因胁迫订立的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
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婚姻无效: 1、重婚 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冲击计划生育政策,导致腐败,败坏党风,因此婚姻法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
婚姻的胁迫是指的是一方在另一方的要挟下,不是出于结婚的自愿而与之缔结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下列婚姻会因违反结婚条件而无效: 1、双方当事人有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2、当事人具有重婚的情形; 3、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直系血亲关系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 4、结婚并不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而是被人胁迫,之后撤销婚姻的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规定在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中。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规定: 1、拥有撤销权的一方是被胁迫的一方; 2、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撤销之后,婚姻自始无效。
《民法典》规定受胁迫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以撤销的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的无效只能够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未达到法定年龄以及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三种情形。
无效婚姻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 2、婚姻当事人有重婚; 3、婚姻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婚姻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任何疾病都可以结婚,但是需要如实告诉对方,不能隐瞒。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达到让被胁迫者产生恐惧,或直接现实地对被胁迫者进行身体上或精神的伤害。 2、行为人的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胁迫的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受胁迫人的身体或心理造成损害,为了达到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