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工作交由社会团体组织医学会来进行。医学会有三级,其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具体分工为: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
当事人对于医疗事故的首次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再次鉴定的结论为医疗事故鉴定的最终结论。
司法鉴定能做医疗事故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是围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责任程度进行鉴定。
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方式是: 1.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2.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如下:第一,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的鉴定的委托;第二,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划分: 1、轻微责任,主要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2、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 3、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4、完全责任,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限是45日。这个期限是从医学会收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计算,到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截止。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受理条件除去下列几项: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
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什么: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医疗事故鉴定书首先应当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民族等具体个人信息; 其次,写明申请事项包括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后,写明事实与理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方法: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 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