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转继承的法律依据主要在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具体而言,转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特有情况,即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就视为接受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
转继承具有以下特点: 1、转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上述时间内死亡,没有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被继承人的遗产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 4、转让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转让
以下法律要件可以对是否符合转继承进行认定: 1、时间要件。即转继承必须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且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时; 2、实质要件。即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主体要件。即只能由继承人的
侄儿没有代位继承权。我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只有直系血亲可以,侄儿不属于直系血亲。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有代位继承权。根据“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的规定,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
遗嘱继承中是有转继承的,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我国关于继承权的原则: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继子女的子女能否适用代位继承需要看情况: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对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就
代位继承的构成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3、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不得丧失继承权; 5、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