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可以转让,但是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
转让土地使用权年限,应当视其用途而定,比如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最高为七十年,起转让后的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仅集体成员且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可以出让、转让或者是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为破产、兼并等情形导致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可以转让,但是转让需符合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
土地使用权入股的规定有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通知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以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用益物权是农户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通过合同方式、无偿取得的一种财产权。因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限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享有,这种财产权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因此,它不具有可继承性
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是指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进行转让。而债权转让的生效规定,是指如果存在有效的、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并依法与受让人达成了转让协议的,转让行为生效。
法律规定不可转让的债权债务:根据债权债务自身的性质不能进行转让的权利义务;当事人约定不能进行转让的债权债务;以及法律规定不能进行转让的债权债务等。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自己拥有的求偿权等权利,转让给他人。具体如下: 1、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2、债权人转让债权的通知不可以撤销,但债权接收人同意撤销的除外; 3、受让人接收债权人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