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的情形有: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没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等。
法律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可以收回;停止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核准报废的可以收回;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批准的可以收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主要为《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取得对集体土地进行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民事权利。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 1.宅基地使用权。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 2.自留地、自留山。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
我国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等。划拨土地的使用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
土地使用权规定是:土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凭借土地使用证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转让的权利有: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2.权利义务一同转移;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办理变更登记。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土地使用权是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配
国有土地试用期出让有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
1、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 与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不需要登记。 2、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登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要求有: 1、全部缴纳了土地有偿使用费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规定比例,属于成片开发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经批准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