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土地使用权补偿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国家因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2、农村征收集体土地,对于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进行补偿。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
请求撤销权的情况: 1、被害人的撤销权是指权利人被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乘人危险的撤销权; 2、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是指有效待定合同的权利人,即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 3、赠与人的撤销权,是指权利人即赠与人在赠与法律关系中的撤销权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产业的;2、债务人抛弃到期债务的;3、债务人抛弃未到期债务的;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歹意延长实行期限的;5、债务人抛弃担保物权的;6、债务人以显着不合理贱价转让产业的;7、债务人以显着的高价收买产业
剥夺继承权的四种情况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权的丧失,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的消灭: (一)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二)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
以下情况下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1、债务人免费赠与或者遗赠行业的;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的;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务的; 4、债务人和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实施期限的; 5、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行业的; 7
撤销权的含义是对效力有瑕疵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归于消灭。撤销权的行使时间一般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是九十日;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范围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受损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是具有撤销权的民事主体。比如因欺诈而签订合同的民事主体有权撤销。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
撤销权的行使主要能产生以下效力: 1、符合法定撤销事由的,法院会依法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3、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保全;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