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人没有效,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钱款赠送给他人,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一方的财产权,不属于赠与。
夫妻婚内赠与,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财产无偿给予夫妻另一方。 按照法律规定,赠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违背
夫妻婚内赠与,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财产无偿给予夫妻另一方。 按照法律规定,赠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违背
婚前财产赠与是否有效,要看该赠与协议是否符合有效的条件。只要是符合当事人符合赠与的合法有效条件的,那么就可以参与赠与行为。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2、婚前财产表达了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3、没有违反法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父母在赠与的同时,明确说明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赠与给子女,该赠与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子女接受,即有效,若是夫妻双方一方单独赠与给子女,则超越夫妻中一方处分权限的赠与无效。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夫妻财产可以赠予给子女。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否有效,需要看是否是夫妻双方均同意的赠与行为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共同决定将财产赠予他人,并完成权利转移的,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但是如果一方是为了转移财产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则该赠
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将财产赠与子女之后,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撤销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当事人在离婚后依法签订的财产赠予协议是有效的。若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以书面形式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即可认定有效。若不满足前述条件之一的,一般认定无效。
婚后赠予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以下情况来确定:1、夫妻在婚后获得赠予的财产未明确表示给一方的,该赠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赠与人在赠送的时候,明确表示赠予夫妻一方的,赠予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无效。夫妻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夫妻间不存在一方凌驾于他方的特权,任何一方违背他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违背了另一方的意志,侵害了另一方的权益,该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