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诈骗案中受害人的损失通常是金钱损失,而金钱损失目前并未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受害人只能通过刑事追赃程序讨回损失,或者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诈骗罪受害人要求赔偿的方式:如果罪犯已经被定罪(即被判刑的),被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罪犯退还被骗款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受害人能提起赔偿,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要求诈骗罪的嫌疑人进行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诈骗罪不赔钱不可以。 1、诈骗犯被判刑坐牢后,法院会继续追缴赃款,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对于诈骗犯涉案银行账户或者涉案第三方支付账户内的款项,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3、公民的对
诈骗罪可以减刑,减刑并没有犯罪性质以及被判处刑期长短的限制。减刑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能够认真遵守监狱规则,确有悔改表现,认真接受改造或者戴罪立功,可以申请适当减刑。
减刑与否与犯罪无关。需要考虑被告是否有减刑情节。根据我国刑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狱条例,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十九
诈骗案件中,如果罪犯已经被定罪(即被判刑的),被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罪犯退还被骗款项。在诈骗犯罪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要求民事赔偿的的方式主要有二种: 1、如果刑事案件尚未判决的,则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
诈骗罪的受害人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不需要。诈骗罪一般是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一般情况下,被害人只能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类似诈骗罪等专门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一般都可以直接由刑事诉讼追究
诈骗罪在服刑期间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满足下列条件就可以减刑: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
会的。诈骗罪属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即使联系不到受害人也并不影响量刑。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根据犯罪情节由法院依法定罪量刑。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诈骗赔钱不可以减刑。如果被告人已经退赃的,只是从轻处罚而不是减轻处罚的情节,根据规定只能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依照其犯罪情节予以从轻处罚,而不可以进行减轻处罚(即在法定量刑幅度之下量刑)。
被告人在被人民法院判处相应刑罚是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不因此免除犯罪分子的民事赔偿的承担。因此,犯罪分子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害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只要犯罪分子有偿还能力,就应当依法返还诈骗受害人的财物,对于没有偿还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