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职工因工伤失去劳动能力的,可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每月伤残津贴;其他。
工伤赔偿后劳动者可以自主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没有劳动合同能要求工伤赔偿。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
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能提工伤赔偿的请求。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工伤医疗费等赔偿事项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去申请仲裁,在其仲裁请求中要求单位依法向本人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
工伤劳动能力赔偿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
是可以去劳动局的。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局可以咨询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办理流程如下: 1、人向经办机构工作题出出申请; 2、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并报主管主任; 3、查阅档案,鉴定伤残等级; 4、测算工伤待遇; 5、进行工伤待遇发放。 工伤赔偿办理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
工伤失去劳动能力工伤赔偿如下: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九级是有赔偿的,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
劳动局认定了工伤应当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以职工本人工资为标准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
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首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工伤认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用人单位参保工伤保险的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