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免除行政拘留: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免除行政拘留的情形有: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依照《行政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 1、违法人员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此行为不可取,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执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作出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处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
(1)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 (2)免除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
下列条件可以免除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的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的;违法行为人的年龄在十六至十八周岁之间,但是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或者违法行为的年龄超过七十周岁的等。
违法行为人若有以下情形则可以免除行政拘留处罚:违法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在违法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或者违法行为在追究时效期限内未被发现的。
以下这些人可以免除行政拘留: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