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由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即使双方符合婚姻实质要件,其双方之间
视情况而定。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观点。婚姻关系必须以婚姻登记和结婚证为基础。如果没有结婚登记和结婚证,那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因为没有夫妻关系,同居期间不存在“出轨”问题。因此如果以婚姻关系为由提起诉讼,就不会成立,也没
事实婚姻能补领结婚证。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是可以补办结婚证的。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我国现在的新《民法典》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所谓的事实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没有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在一起,有构成结婚的要件。且男女双方于1994年2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
事实婚姻有重婚罪。事实上,婚姻也是一种婚姻,也是一种合法的婚姻关系,当然也可以构成重婚罪。事实婚姻的重婚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前一段婚姻是合法婚姻登记的,二是事实婚姻虽然没有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同居,
不是重婚罪但有过错要承担不利的民事责任
起诉离婚可以异地起诉,但是如果双方采取登记离婚的方式,则只能一起回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异地起诉离婚的具体分析如下: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
根据我国目前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我国法律只保护1994年2月1日以后的登记婚姻,以及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实际上,要受到法律的周延保护,男女双方必须是已经登记结婚的二人。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并且领取结婚证,这时候二人的婚姻
事实婚姻办理离婚的规定如下: 1、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且在法院受理案件前补办结婚登记的,那么离婚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审理; 2、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