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如果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依法订立合同的有效。居间合同成立后,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民法典》其实对居间费和居间人是有明确规定的。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个是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另一个是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通过居间费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可以明显看出
1、委托人 2、居间人 3、委托事项 4、乙方义务 5、甲方义务 6、居间费用的承担 7、保密事项 8、合同终止 9、争议解决方式 10、其他事项
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居间,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是有效的。对于居间合同,在建筑领域也可能出现,对于建筑工程居间合同,实践中需要认定它的效力规定。只有确定了建筑工程居间合同的效力,才能解决相关的建筑施工事项。
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施工单位(承包方)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发包方完成一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而建设单位(发包方)及时验收工程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 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不能约定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居间约定符合公序良俗、居间内容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
安装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以及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还有大型的建筑的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