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撤回行政复议后,当事人还可以再复议,但是需要使用不同的事实和理由。如果当事人是继续使用同一事实和理由的,则复议机关会不予受理,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的。
撤回申请是申请人遵循自己的内心意愿主动放弃复议请求,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欺骗、威胁、强迫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 撤回申请必须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提出,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即标志着行政复议活动结束,如果申请人收到行政
当事人可以对征税行为提请行政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或者对其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各种行政决定,所以行政机关作出的强制措施在行政复议的范围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行政复议。
未经行政复议可以行政诉讼,但是前提是法律、法规未将申请复议设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在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复议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申请时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抽象行政行为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依抽象行政行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并可对部份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申请附带性审查。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对抽象行政行为不得单独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执行是可以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强制执行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在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分期缴纳罚款,经行政机关批准即可分期付款。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可以的,由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期。在相关的执法机构向企业或者一些单位下发关于行政处罚的听证通知后,在一般的情况之下,收到通知之后,要按照通知上面的所规定的日期来进行听证会的举行,但是难免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不能按照通知上面所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 (1)撤回主体。应当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撤回主体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 (2)撤回申请须出于自愿。
所谓被申请人是指申请人认为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通知其参加复议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指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