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侵害行为人因商业秘密侵权从而应当进行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被侵权人因此所收到的损失,包括实际的物质损失和信誉、商誉等损失;以及被侵权人原来预期可得的利益。其中财产损失可按照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来计算。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重婚,即配偶与他人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予家庭成员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损害赔偿请求权构成要素包括四个: 1、须有侵害物权的行为前提:指行为人通过非法侵入/侵占/妨碍/毁损他人之物等手段侵害他人物权的行为。 2、须有损害实施实质条件:指物权人的物权受到损害的事实不一定是财物损害。 3、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须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损害赔偿原则主要包含:全部赔偿原则,即加害人应当赔偿因其加害行为给物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过失相抵原则,即在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责任中,由于双方的混合过错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责任的原则;损益相抵原则。
(1)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 (4)虐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具体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容具体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只有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才能请求前述赔偿。
刑事损害赔偿主要有: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存在侵犯人身权的情形时,受害人可取得的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存在侵犯财产权的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要求具体如下: 1、必须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2、双方因前述行为离婚的; 3、另一方无过错; 4、其他其基础条件。
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权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如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之债产生的一种债权请求权,其请求内容是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对权利人予以救济。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