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不能被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房屋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强制执行。
当事人只有一套住房,如下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并未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唯一一套住房法院是能强制执行拍卖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具体如下: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的能够满足生活需求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为逃避债务,被执行人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
唯一住房一般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房屋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套房一般来说是可以执行的。但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而是,如果法院认定该套房屋超出必需生活标准的话,在保障其生活标准后依然可予以执行。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法院是会强制执行只有一套住房的。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
夫妻离婚唯一的房产法院能强制执行。对于唯一住房如果房屋标准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标准的,可以采用置换等方式执行一部分。法院可依法强制拍卖拥有的商品房,提留必要的生活费及房屋租赁费用给欠款人,其余的拍卖款依法分配。
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可以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后,“唯一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执行的理由。依据其二十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