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加处滞纳金的决定后,如果依法与事人达成执行协议的,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
可以的。《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滞纳金。除收取滞纳金外,行政机关还可以依法采取拍卖、划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来强制当事人履行。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的,可以收取滞纳金。并且除收取滞纳金外,行政机关还可以依法采取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来处理。
可以的。《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
征收滞纳金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处罚有滞纳金,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滞纳金,除收取滞纳金外,行政机关还可以依法采取拍卖、划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来强制当事人履行。
行政处罚滞纳金不收取是不可以的,但是可以暂缓或者是分期进行缴纳,一般情况下征收滞纳金的目的是希望纳税人承担其经济制裁的责任,希望纳税人早些完成纳税任务,还有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的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
行政机关对于拒不交纳罚金的违法行为人征收滞纳金的,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缴滞纳金不算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