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劳动者骨折属于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60日内处结果。 第一,劳动者骨折,只要经治疗申请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以等待停工留薪期满再申请。但是经治疗申请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才能申请。 第二,申请人
自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用人单位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应当在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需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委员会应当在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伤残等级鉴定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必须先进行工伤认定并治愈出院后才可申请鉴定,出院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30日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规定进行鉴定,工伤认定单位申请必须1个月内申请,个人必须在1年内申请。一般情况下进行工伤伤残
这个情况的不同,鉴定时长也不一样,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受伤职工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应当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当事人。但是如果伤情复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
工伤认定期限一般为六十天。 (1)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属单位。 (2)对于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申请,则作出
鉴定工伤一般需要在60日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
温州市工伤鉴定到温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