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有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人放弃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3、遗嘱继承人和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后,留有遗嘱并确认遗嘱合法有效
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法定继承应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
有合法遗嘱的,就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就行,如果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主动声明放弃继承权,或者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因为法定事由而失去继承权的;或者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在遗嘱人死亡之前就死亡的;或者遗嘱被认定为无效的,就不能按照遗嘱所写的内容来继承,就需要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而且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说,有遗嘱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照遗嘱来继承遗产,不再适用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的方式
没有遗嘱时继承人应该按照以下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按照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
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他们二者的区别是:遗嘱继承是一种继承方式;而遗赠实质上是
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可知,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若
继承没有遗嘱遗产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
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若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不是必须是法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
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可知,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位,
遗嘱继承不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