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遗嘱继承是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仅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而被继承人即可以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继承。
房产遗嘱继承不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遗嘱继承不是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需要看遗嘱中的规定。 1、如果遗嘱中已经对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做了分配,也就不需要法定继承了。 2、如果遗嘱只是对被继承人的部分财产进行了处置,遗嘱继承人继承遗嘱指定的遗产后,对于遗嘱未处理的遗产,可由法定继承取得。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
认定遗嘱的效力主要是依据下面几项内容: 1.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5.遗嘱内容合法。 不符合上述
被继承人遗嘱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在立遗嘱人未去世之前,遗嘱继承人不能开始继承行为。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才开始,所以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也只有到继承开始的时候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会全部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无血缘关系也能在一定情形下继承遗产。如被继承人的配偶,以及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等其就与被继承人无血缘关系,但是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转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正确的。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遗产继承前,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同一顺序遗嘱继承人的遗产的分配方式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遗嘱继承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继承也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活动,公证只是会提高民事法律活动的效力,它并不是遗嘱继承的必备条件,所以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