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营改增后房产税税率详解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房产税计税依据:1、房产税计税依据——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
1、工业企业印花税购销合同的应纳税凭证计税项目为主营业务收入与非劳务类其他业务收入,核定征收比例为80%。 2、商业企业印花税购销合同的应纳税凭证计税项目为主营业务收入与非劳务类其他业务收入,核定征收比例为50%。 3、其他企业印花税购销合
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
附加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应交增值税额。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税额。城建税=增值税*5%或7%;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车船税计税依据为按车船的种类和性能,分别确定为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和艇身长度每米。 1、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依据。 2、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依据。 3、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
土地增值额计税依据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税费依照转让后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金额后的增值额计算。
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的税率都是万分之三。按购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一般是按月缴纳。没有签订购销合同但是已经发生了购销行为的当事人,也是要缴纳相应的购销印花税。纳税人通常包含:在中国境内领受规定的相关经济凭证的行政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
购销合同的印花税计税额一般是含税的。但仅限于订立合同时,记载了货物的金额和增值税,并列明单价和税额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购销、加工承揽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缴纳印花税。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在合同订立后,被撤销前,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无效的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是有效的。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