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10日。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复核期限是决定作出的三天内。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期限是30天。对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30天内作出复核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期限是是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不同的情形,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具体如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
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期限一般为十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
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 1、一般情况下,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 2、当事人一方逃逸的,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查获逃逸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 3、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一般为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