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责任是由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共同承担。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承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是建筑工程的承包主体。承包主体要求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的承包主体是承揽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承包主体要求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
转包工程有人受伤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工程转包中工人受伤该由雇主承担责任,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雇人代驾:按雇佣关系处理。车主临时花钱雇人代驾,双方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车主投保的险种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车主负责。但是,如果代驾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转包工程有人受伤,由雇主承担责任。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转包工程有人受伤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括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如下: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