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4
发生劳动纠纷可以这样解决: 1、劳动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劳动纠纷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局反映情况,经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劳动监察部门会进行调查,责令企业作出改正,甚至进行处罚等。一般2个月内可以完成。 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选择4种方式解决: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向
公司股东的工资是劳动争议。若公司股东在公司上班,有付出实际的劳动,公司应当依法发放工资,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资问题,而产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工资的证据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但是,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举证责任,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1、“谁主张,谁举证”,是劳动争
退休前公司所欠的工资发生纠纷属劳动争议。对于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劳动关系终止(退休)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对于时效延长的适用条件,应确定二个前提,一是客观因素造成当事人无法及时申诉,二是当事人因客观因素无法委托他人,二者缺一不可。在适用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客观因素产生的原因不能作为是否适用延长的要件;其次,强调不作为的客观性。
常见的劳动争议包括: 1、单位与职工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 3、有关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争议; 4、有关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的争议等。
(一)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二)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三)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 (四)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原则如下: 1.事实清楚原则。所谓事实清楚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应当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调解的原则。 2.自愿原则。在仲裁程序中,是否进行调解,能否达成协议,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当事人如果不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