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一般是基于其对债务人的信誉、资产的信任和了解。如果债务人未经第三人同意,擅自将债务转移给其他人,由于担保人对新的债务人情况不了解,给担保人带来不安是非常能理解的。虽然设立担保物权的主要目的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但也要考虑
债务人身无分文,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可以避免诉讼时效的到期。其次虽然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但法院可以在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任何时候强制执行。还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分期还款。债务应当清偿。但是当债务人
没结婚有孩子,因为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分开即可。如果是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前,双方同居没结婚,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当事人起诉离婚即可。但是不管是上述的哪种情况,分开之后父母仍需要
担保无效情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保
债权担保有的表现方式包括:提供物的担保;提供人的担保;以及上述两种担保相结合;或者也可以分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者其他具备担保功能的表现方式,例如支付定金、留置等方式。
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而且保险人对保险具有丰富经验,投保人并不应负担无限告知的义务。 保险法中应明确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的事项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知道的有关保险标的危险情况的重要事项; (即直接影响保险费率的确实和危险发生的程度的事项),且
什么时候都不能免除赡养义务。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但是如果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那么可以免除其赡养义务。除此之外,都是不能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医生告知义务免除的情形有:患者明确表示不需告知且患者出具了书面说明;患者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紧急、重大危险的威胁,而客观上无法取得同意权人同意时;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机构强制治疗的;危险性轻微、且发生的可能性极低的医疗行为。
保险人已经询问的事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知道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没有告知义务并同时在明确规定以下免除告知的事项: 1、任何降低风险的情况; 2、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在通常的业务活动中应当知道的情况; 3、经保险人申明不需告知的情况; 4、任
债务没有欠条,债权人可以搜集其他证据证明债务关系,起诉要求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
借款人死亡后,如属夫妻共同债务,则其配偶有义务偿还;如已发生继承的,则其子女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如果债务人死亡后没有留下遗产,债权人是不可以向债务人子女讨还债务的,在法律上父债子还是不存在的。但子女主动进行偿还就除
没离婚,有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但双方约定财产是归各自所有的除外。男女双方没有离婚的,债务就会共同偿还的,但夫妻双方把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不按照法律的规定,是共同所有的,那么债务就应当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
没有证据想讨债的,首先需要搜集证据证明存在借款事实,然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具体来说可以搜集以下证据: 一、借款时在场第三人的证言。 二、转账记录,银行的转账凭条。 三、借款时的录音、录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