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以下情形可以监视居住: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合适; 4、羁押转为监视居住的等情形。
检察院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以下情形属于监视居住的有碍侦查: 1、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2、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3、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 5、犯罪嫌疑人、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况是: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监视居住的条件有: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如下: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
以下情形属于监视居住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 (五)犯
监视居住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1、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2、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3、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
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是: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撤案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