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是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是为10日的,不服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是为5日的,其期限是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的。因此刑事
上诉期限15日,自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上诉期的计算主要涉及起算时间和结束时间两个问题。 1、关于起算时间,都是“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收到法律文书的当天不计算在内,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为第一天。 2、关于结束时间,如果上
行政处罚的追究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该期限一般是二年,情况特殊的,至多不超过五年。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就是说,刑法对该犯罪分子所犯罪行规定的刑罚,最高刑不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在5年之内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期满后不再追究。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
离婚诉讼费计算的方式是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首先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
法律并没有对追加被告的时间做出规定。实践中一般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追加被告。 追加被告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刑事追诉期限的计算方式: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但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则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恶热如果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则前罪的追诉期从犯后罪之日起开始计算。
《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上诉期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问题。至于起始时间,都是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收到法律文书的当天不计算,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是第一天。关于结束时间,如果上诉期满恰好是国家法定节假日,上诉期满的日期将推迟到收假后的日期。这里所说的国家法定
追诉时效期限的计算: 1、最高刑不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在5年之内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期满后不再追究。 2、最高刑不超过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追究。 3、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罪追诉期限这样计算: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
有期徒刑,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所谓“判决执行之日”,
追诉时效的参照标准是根据行为人具体犯行情节确定相应量刑幅度后的法定最高刑,而非实际的宣告刑,更非行为人所涉及罪名的法定最高刑。也就是说,是指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判定应当适用的刑法条款与相应的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