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劳动争议仲裁不属于行政仲裁,属于民事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可以选择与对方协商、去找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去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就可以依法起诉。
一、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 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起诉状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劳动者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2、单位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属于一裁终局的话,则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先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去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不执行或者不满意仲裁的情况下,才能去法院进行起诉。
劳动争议仲裁是能被申请撤销的,但要符合下列条件: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或者仲裁员在办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等。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撤销裁决: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
先仲裁才能起诉的劳动争议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
劳动纠纷可以仲裁,但不是必须要通过仲裁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诉讼。因此,除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想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外,劳动纠纷的解决不是必须要仲裁,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调解以及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以下受案范围:单位与职工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是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而制定的规则,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