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担保合同是有期限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是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或者约定的,担保合同的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根据《中华人民
担保期限一般是在到期日后两年就会失效,具体规定如下: 1、如果债权人在这两年内不提出债权,担保无效; 2、一般是主张债权,债权转为诉讼时效。保证人有担保期限的,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 3、没有约定的,没有约定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到期之日起六个月
抵押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如下: 1、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约定确定保证期间,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 2、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有权自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有规定的期限。因为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无约定的分期还款担保期间为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与主债务履行一致,就是说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与分期履行债务的时间相结合,担保人就分期履行债务的每一笔债务单独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从每一笔债务应履行的时间开始起算,往后六个月。就是对
当事人约定担保期限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债权人应当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届满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对于保证人的保证期间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期限,也不能和主债务同时届满。
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债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