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
担保期限其实就是指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如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情形处理。一般保证情形下,担保期限即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在该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
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实践中,双方可以就担保期限进行约定,但是大概限制在六个月至两年中。所以,借款中约定了担保的,即使是做连带担保,担保期限最长是2年。
担保期限一般是指保证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二、他人借钱不还的解决方式如下: 1、双方协商
担保期限一般是指保证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
所谓担保期限,即: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
担保人担保的期限,一般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分别是: (1)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那么需要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2)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若是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若是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
担保期限的确定:第二十五条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适用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债权人与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