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主要还是看工程能否通过竣工验收,如果能够通过验收,可以参照无效合同中的约定来支付工程款。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我国《民
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是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的不同,其内容也不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
工程合同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性质和总成本; 2、项目施工的风险程度,包括施工方法和施工高度; 3、施工期,包括施工期和季节、试运行期、保证期和责任范围; 4、施工现场及周边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是否有特殊危险和巨大灾害的可能性; 5、
分包合同没签合同的一般无效,但分包单位履行了主要的分包义务,发包人接受的,有效。如果分包工程没签合同但是有证据证明约定了建设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也应支付工程价款。
没有合同的包工工程纠纷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找对方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如果对调解结果存在异议,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都有: 1、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基本信息; 2、工程范围; 3、建设工期;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拨款和结算; 7、竣工验收;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内部承包的承包方具有建筑工程承包资质,实质上不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合同有效,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资质不符等情况的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等内容。
未完工工程终止合同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终止,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终止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解约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揽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是建筑工程的承包主体。承包主体要求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