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现役军人离婚分割财产的方式:原则上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财产。如果协议不成的,个人的财产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与在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有: 1、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没有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和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婚前财产均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要求分割。 2、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3、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如下: 1、首先,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军人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 2、其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参与财产分
军人离婚是对财产分割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归军人个人所有。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会平均分配。军人的房产也属于共同财产,一般会平均分配。军人的住房补贴,也是
离婚时夫妻财产可按如下规定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按照双方的达成的协商分割方案进行分割。如果双方未能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财产的分割范围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和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财产; 2、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前一方收入为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可以同意婚后个人收入
军人离婚时有关财产问题的处理与一般案件的处理基本相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伤亡保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这些带有个人专属性的款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