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合同的解除方式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当事人协商一致,或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 无法协议解除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
主要有三种: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这是是我法律认可的三种合同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只规定特定种类的合同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在发生纠纷的时候,
合同保全的分类有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 1、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2、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
合同形式包括: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本合同与预约合同;定式合同与不定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一般来说,区分标准是:必须具有一定形式和程序的合同称为强要式合同。相反,法律没有规定一定形式和程序的合同称为不要式合同,为了深入理解这一标准,我们必须进
合同保全包括的内容有保全方式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以及在债务人有放弃其债权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的行为时,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方式。
合同保全包括的内容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合同保全的种类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以及在债务人有放弃其债权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时,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两种保全的种类。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五种: 一是定金; 二是保证; 三是抵押; 四是质押; 五是留置。 1、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 2、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其中保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而抵押分为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两种,质押有动产质权、权利质权等。一般情况下,抵押、质押和留置是物的担保,而定金和保证是人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