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在设立遗嘱后还可以更改。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的撤销,是把已经立好的遗嘱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其全部失去效力。遗嘱的变更,是遗嘱人对所立遗嘱的内容作部分的修改,使部分遗嘱内容失去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没有遗嘱二字有效,只要遗嘱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遗嘱内容是如何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及本人财产的说明,遗嘱全部写完后在遗嘱上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标注好时间(年、月、日),符合上述条件的,没有遗嘱二字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有效,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一般包括法定个人财产与约定个人财产,具体而言,包括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所以在婚前或婚后立遗嘱是无区别的。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
遗嘱人前后订立几个遗嘱,如果遗嘱内容存在冲突的,一般最后订立的遗嘱有效。法律规定,数份遗嘱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数份遗嘱不相抵触的部分,则仍然有效。即使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同样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个为准。根据法律规定,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一般来说,口头遗嘱与录音遗嘱不能说谁更有效,毕竟两者存在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
自立遗嘱与公证遗嘱哪个更有效取决于订立时间。以符合法定要件的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也就是说遗嘱效力确定的基本依据是遗嘱意愿表示时间的先后,而非是经公证与否,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法律承认的遗嘱形式,二者不存在效力上的优劣之分,但如果同时存在有效
遗嘱人前后订立几个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两份遗嘱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两份遗嘱不相抵触的部分,则仍然有效。即使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同样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没有遗嘱执行人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有效,遗嘱不是必须要有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内容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的符合法定条件。 4、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定条件,如自书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