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01
福建省关于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的规定,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或者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能属于自诉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自诉案件包括三大类:(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侮辱、诽谤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故意毁坏公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追诉标准为:此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此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根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的不再追诉。
立案标准于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
一:《刑法》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法律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的数额较大或者情况比较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 所以,可以通过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 故意把公私财物进行毁坏,数额较小、情况较轻的,为一般违法行为,应对其实施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并命令其赔偿适当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争取缓刑有两种情况:1、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孕妇这些弱势群体,只要符合条件,就必须判缓刑;2、如果有以下情形,那么可以判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对于累犯和犯
故意损害财物罪,在刑法中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指的是行为人故意采用非法手段损坏或者毁灭他人财物,金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事案件立案的有关规定,行为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该立案并追诉其有关刑事责任:1、造成他人财物损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