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合同的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的格式条款具有单方制定、不可协商;规格化、定型化;对象广泛、重复使用的特征。
合同的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的格式条款具有单方制定、不可协商;规格化、定型化;对象广泛、重复使用的特征。
合同中存在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为格式条款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尽到合理提示义务。
格式条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格式合同也称为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指的是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是由单方采取书面形式事先制定的。有关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或制式合同。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
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定是,未与对方当事人协商,预先拟定的,用来重复使用的条款是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具有向对方说明和提示的义务,需要遵守公平原则。
内容由一方预先拟定,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为格式条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履行提示义务,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格式条款合同是指条款由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当事人订立格式条款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格式条款的表现形式: 一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 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 三是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 四是将格式条款印刷于一定的票据、文件之上。
合同的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的格式条款具有单方制定、不可协商;规格化、定型化;对象广泛、重复使用的特征。
格式条款合同: 1、一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 2、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 3、三是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如以使用须知、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格式条款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