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在下列情况下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认定标准: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无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都丧失了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是指依法有法定义务、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故意不履
继承权丧失后是能要求恢复的,但是否恢复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如果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只有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
继承权丧失后不一定还能获得,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恢复继承权。
丧失继承权不一定能恢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恢复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五个: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
确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主要包括: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丧失继承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继承人的继承权会丧失: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
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继承人为了提前继承遗产杀害被继承人;为了独吞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有虐待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等其他行为。
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但必须满足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情形之一,才会丧失继承权。但第三种情形下,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认定丧失继承权的方式: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无例外的丧失继承权,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
丧失继承权一般不能继承遗产,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恢复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