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适用于以下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劳动仲裁开庭后一般在四十五日内能拿到裁决书。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的劳动争议有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对于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裁决结果属于一裁终局,劳动者决定不起诉的,或者劳资双方都在领取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便可依据生效的裁决结果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在调解书生效之后,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双方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后,应当选定仲裁委员,在仲裁开始前应当先进行仲裁调解,如果经过仲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和解的,制作调解书。在一方当事人不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因该仲裁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
劳动争议调解应当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达成调解协议;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双方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后,应当选定仲裁委员,在仲裁开始前应当先进行仲裁调解,如果经过仲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和解的,制作调解书。在一方当事人不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因该仲裁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
劳动仲裁中的调解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请;而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则及时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的开庭程序: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员及其代理人的申诉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的
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