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
1、产生的原因不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连带之债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债务人对债权人产生给付的根据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 2、目的不同。连带债务具有共同目的,且各债务人在主观上相互关连;不真正连带债务
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 一、划分标准不同。 二、形成原因不同。 三、履行的方式和原因不同。共同之债: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不真正连带之债,是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债之发生原因,对于同一个债权人,所承担的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如其中之一债务人完全履行其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即因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不真正连带之债,是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债之发生原因,对于同一个债权人,所承担的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如其中之一债务人完全履行其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即因
特定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
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对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权利。按份之债的标的为可分,连带之债的标的为一个整体,不可分。
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主要在于债务是否可分。 (一)划分标准 连带之债是以“债的主体”相互关系对债进行的一种划分,不可分之债是以“债的标的”进行划分的。连带之债和不可分之债是对债进行的不同层面的观察得出的。 (二)形成原因
一、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 二、相同点是一方当事人均为两个或两个以上。 三、不同点: 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 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 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民事执行中,生效裁判是人民法院取得执行权的前提条件,在就共同侵权所作的判决中,法院就共同侵权人的责任一并认定,人民法院根据该判决予以执行。但在保证连带之债的场
连带债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享有连带债权或者承担连带债务的债务。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执行必须以有效的法律文书为依据。在民事执行中,有效判决是人民法院取得执行权的前提。在共同侵权的判决中,法院认定共同侵权人的责任,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