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可以。《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以及工伤职工的居民身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往往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往往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
申请重新伤残鉴定的程序: 1、递交司法重新鉴定的申请,说明重新鉴定的理由。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二审时再次提出鉴定申请。 2、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3、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不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刑事鉴定,是指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业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刑事鉴定的存在,也意味着重新鉴定的存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期限:《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期限:《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刑事诉讼法》没有对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进行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并没有启动重新鉴定程序的权利,其仅享有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权,是否同意由刑事案件的主办机关决定。因此在得知鉴定结论后发现有错误的地方,应当及时向相关国家机关提出异议
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可以申请重新司法鉴定的情形如下: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