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合同,可申请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撤销权的构成条件有: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包括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行为;债务人和债务人的相对人在处分债务的行为中主观上存在恶意。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存在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观要件,一方当事人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基于此,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是: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如下条件: 1、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 2、前述情形发生于结婚登记后,离婚前; 3、当事人主动提出离婚请求; 4、行为人有过错,而另一方无过错; 5、其他条件。
债权人撤销权应当以诉讼方式行使。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就是当债务人存在下列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行使方式: 一、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可否行使撤销权与代位权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债权人可享有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实现自己的债权。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不当处分财产而有害于债权
债权人撤销权应当以诉讼方式行使。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 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5、须债责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6、债权人有保
离婚撤诉的条件: (一)申请离婚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 (二)申请离婚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离婚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