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一、劳动合同主体风险。 劳动关系不同于民事关系,其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主体是劳动者,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 二、入职时间风险。 三、劳动合同期限风险。 四、试用期约定风险。 五、岗位约定风险。 六、劳动报酬约定风险。
首先,小产权房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实并不是商品房。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是无效的, 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其次,由于购买小产权
1、部分企业使用的传真纸为热敏感应纸,该纸张上的字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模糊和消失,将来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当时所签订的合同内容。 2、传真件属于电子证据,不能作为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使用,不能直接证明有关事实,法院无法直接采信,必须与其他证
首先,小产权房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实并不是商品房。 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是无效的, 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其次,由于购买小产
购买无产权房屋的法律风险有: 1、无产权证房屋不易办理物权变更手续,存在交易风险。无产权证的房屋权利人难以行使买卖、抵押、出租、入股等权利,物尽其用,导致买受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 2、房屋拆迁时,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无法获得与产权证房
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在签订合同之前的履行过程中,因为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而且双方不明确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没有明确的界定,以至于法律纠纷产生
1、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 2、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补签合同违反公司的合同管理规定,导致合同管理质量及效率的下降,扰乱企业正常的管理
借名买房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种,具体为:1、借名购房政策房,因为名义产权人与出资人之间往往具有某种亲密关系,所以很不重视书面证据的收集和保存,所以出资人可能会发生钱房两空的局面;2、借名购买普通房屋,有可能会产生名义产权人反悔的风险,而且名义产
从规范合同管理的角度看,应当避免补签合同。尽管从法律角度看,在某些情况下,补签合同对当事人的利益没有损害(如补签合同且双方未发生争议)。但总体来看,补签合同还是存在如下风险: (1)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2)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一)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限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 (二)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三)存在企业内控审计风险。
借名买房法律风险是:他人擅自将房屋出卖:他人因个人法律问题被法院查封房产;他人将房产设置抵押权;他人离婚,房产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他人死亡,房产作为遗产被划分继承;双方之间无书面协议,房价暴涨后,出资可能被认定为债权,出资人无法取得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格式合同有可能会面临下列风险: 1、有违公平原则之虞的风险。 2、免责条款风险。 3、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 4、特别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风险。 5、对格式合同的不利解释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