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1、继承开始后,若有遗嘱的,则先依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内容办理,无遗嘱或者遗赠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 2、法定继承按照顺序继承,分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第一顺序人都死
房产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中,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权继承财产的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存在并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则无权请求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一般不属于顺序继承。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遣产
继承人按以下顺序清偿遗产债务:法定优先债权、普通债权、交付遗赠。且继承人一般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相关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父母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1、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有遗嘱的财产按照遗嘱确定的顺序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顺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遗产是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的: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遗产应该按照如下顺序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且前述的法定继承应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予以办理。
法定继承按照如下顺序进行: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且前述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继承按照第一二顺序继承人的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具体的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